参展细则
首届买一送一
一、时间
报到、布展时间: 2012 年 2 月 15 日上午 9 : 00 至下午 16 : 00
开幕时间: 2012 年 2 月 16 日上午 9 : 00
展览时间: 2012 年 2 月 16 日上午 9 : 00 至 19 日下午 17 : 00 对外开放(周四、五、六、日)
撤展时间: 2012 年 2 月 19 日下午 16 : 00 至 18 : 00
二、展馆介绍
东莞国际会展中心:一层展厅,会场面积 10000 平方米,展位 268 个。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 1 号(市中心区市政府东侧)。
三、展位费用
( 1 )国内展位租赁费:精品区人民币 16800 元 /3m × 6m 展位;人民币 8800 元 /3mX3m 展位; 珠宝区人民币 8300 元 /3m × 3m 展位。
( 2 )海外(欧、美、日国家)特级展位租赁费:欧元 2800 元 /3m × 6m 展位;欧元 1500 元 /3m × 3m 展位。
四、参展资格及参展内容
( 1 )参展资格由东莞珠宝展览会艺术评审委员会审定。
( 2 )参展作品主要为:
A 、宝石:钻石、红宝石、蓝宝石、祖母绿、水晶、碧玺、玛瑙、猫眼石、琥珀、蜜蜡、珍珠、珊瑚等。
B 、首饰:黄金、白金、银饰、 K 金、镶嵌饰品等。
C 、玉石:翡翠、和田玉、田黄石、寿山石、鸡血石、岫岩石、黄龙玉、蓝田玉、药王金玉、萤石、七彩石等。
D 、设备:珠宝加工设备、镶嵌加工工具检测设备、清洗设备、管理软件、首饰配件、陈列及包装用品等。
( 3 )展品由参展商自行定价,销售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如需组委会开具发票则按规定交纳税金。
(4)参展商不能改变展位用途,已定展位不能转让他人使用,否则已定展位作废,展费不予退还。
五、会刊及其他广告 (展览现场提供多种广告媒体,详情请致电组委会咨询)
( 1 )展会出版大 16 开彩色《会刊》,收录各展位的代表作品及参展商介绍。
( 2 )需要上《会刊》的参展商须交高清电子版作品照片一张、作品名称、规格、通讯地址作刊登《会刊》用,每个页码刊登一幅作品,《会刊》截稿时间 2012 年 1 月 1 日。
( 3 )若由于提供的照片或资料不符合制作要求未被刊登者,责任由参展商自负。
六、参会服务计划
本会将进行大力宣传。
( 1 )在 1 月 15 日起对专业观众和珠宝爱好者进行门票免费寄送。
( 2 )在 1 月 8 日开始,通过《东莞电视台》、《广东电视台》、《南方电视台》、《南方卫视台》进行广告宣 传;在 1 月 8 日开始,通过《东莞日报》和《东莞时报》做广告宣传;在 1 月 25 日开始,通过《东莞文化周末报》做广告宣传。
通过这些主流新闻媒体进行不同形式、不同角度的宣传报道,吸引在莞的海内外收藏家、企业家及珠宝爱好者参加。
( 3 )组委会协同五星级宾馆东莞会展国际大酒店提供优惠住宿服务,并提供各级别的酒店的预定。
( 4 )展馆设立商务中心,提供电话、传真、打字、布展用品、饮用水、快餐等服务项目。
七、参展手续
( 1 )本会的报名截止日期为 2012 年 1 月 15 日。展位安排按缴纳展位费时间顺序,参展商在相应展区范围自行选择。有特殊要求的参展商请在申请表上注明,珠宝展统一协调安排。
( 2 )参展者须填写好参展申请表(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交到组委会后,并按组委会指定的帐户在 7 天内预付 50% 的定金,余款于 2012 年 1 月 1 日前汇至组委会帐户。否则组委会有权不保留展位或变动展位。参展商中途退展,参展费不予退还,敬请谅解。
八、展位设施及配置
展位为 3m X 3m 国际标准展位,展线 9 米,展位高 2.5 米。
展场规划由组委会统一安排。为提高展出效果,主题展区及团体展区将改装为展厅式布局,改装后的展位面积不变。每个展位配备:射灯两只、商务洽谈桌子一张、椅子两把。团体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配备桌椅。
汇款帐号:
对私帐号: 9559980601145718115 户名:袁楚超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东莞河东支行)
对私帐号: 6222022010010940333 户名:袁楚超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
对公帐号: 120110190010002730 户名:东莞市海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开户行:东莞市农村商业银行东城梨川分理处 行号: 402602012011
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楚超
手机:18929259898
电话:2218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