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年初三,被认为是“赤口”,是不能去拜年的。他们会打扫房屋和灶头,将垃圾、火灰送出家门。更有甚者会把废旧的家具以及大件头的器物烧掉,再把灰烬倒入珠江河。这些,被旧时广州人视为“送走穷鬼”。
其实“穷鬼日”,并非广州特有。在广东的许多地区,如客家、潮汕都有。在北方,也有分布。这些地方的“穷鬼日”都集中在春节前后。不过,各自具体的日子有所不同,风俗也有不少差异。
广东人的“穷鬼日”是有很深的历史渊源的,源于古代的中原。至迟在南北朝时期“穷鬼日”就已经出现。关于“穷鬼日”最早的记载可以追溯到唐朝。唐代文学家李邕《金谷园记》中一段:“高阳氏(又称颛顼或帝颛顼,是继黄帝以后又一个杰出首领)子瘦约,好衣敝食糜。人作新衣与之,即裂破,以火烧穿着之,宫中号曰穷子。正月晦日巷死。今人作糜,弃破衣,是日祀于巷,曰送穷鬼。”交代了“穷鬼日”的来由。时人韩鄂所撰的《岁华纪丽》一书中又写到:“孟春晦日(即农历每月最后一日),甫聚行乐,送穷。”可见,“穷鬼日”初时还没有固定的日期。后来,“穷鬼日”最终被确定在正月廿九,时有《图经》载:“池阳风俗,以正月二十九日为穷九日,扫除屋室尘秽,投之水中,谓之送穷。”那时候,过“穷鬼日”已经成为相当普遍的习俗,时人姚合有七绝《晦日送穷三首》为证:“年年到此日,沥酒拜街中。万户千门看,无人不送穷。”“送穷穷不去,相泥欲何为。今日官家宅,淹留又几时。”“古人皆恨别,此别恨消魂。只是空相送,年年不出门。”时韩愈《送穷文》中,甚至提到"结柳作车,引帆上墙。"的具体“送穷”方式。
随至今天,“穷鬼日”已经渐渐淡出人们的生活了,相信不会再有人在那天把焚烧过的东西倒入珠江,但年初三打扫卫生的习俗还是被继续保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