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鹤,男,1925年生于广东省广州市。广州美术学院雕塑系教授。1940年开始从事艺术活动,现为广州美术学院雕塑系终身教授。现任中国美术家协会常务理事、全国美展评选奖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城市雕塑艺术委员会副主任、广州市政府城市建设艺委会委员、广州市城市雕塑艺委会主任和广东省政协常务委员等职务。已建立的长期性大型户外雕塑作品70座,分布于国内30多个大城市,还有的竖立于国外广场上,如日本长崎市国际和平象征区的《和平少女》石像等,多座作品获国家级金牌奖和最佳奖。曾被国务院人事部授予“国家级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及终身特殊津贴;全国总工会授予国家级“五一”劳动奖章及全国优秀雕塑家称号;广东省政府授予广东省劳动模范称号。其艺术成就载入前苏联国家科学院、美术院编撰出版的《世界美术史》及中国出版的《中国美术史》,其传略被收入多种《中国当代名人录》及《国际名人录》。曾多次代表国家出席雕塑方面的国际会议。广东省政府为其建立“潘鹤雕塑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