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日昌府
丁日昌(1823-1882),广东丰顺人。字禹生,又作雨生。贡生出身。
丁日昌经历清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四朝。历任万安知县、苏松太兵备道、两淮盐运使、江苏巡抚、福州船政大臣、福建巡抚和台湾学政等职;晚年加总督衔,会办南洋防务,节制沿海水师,兼总理各国事务大臣。任江苏布政使时,首创轮船航运事业;在办理天津教案时,主张自强和抵御外侮;在闽任政期间,兼督船政;此外,他领导建设电报线路,筹办矿务和铁路,制定《海难救护章程》,整顿吏治,惩办贪官,为洋务派中坚。
同治六年(1867),丁日昌擢江苏布政使,升江苏巡抚。时江苏因太平天国战乱结束不久,民气凋残,丁日昌培民气,锄豪滑,清理积案,制订月报词讼册、钱粮斗则,清廷命各省仿行。七年(1868),奏设局编刻牧令各书,整理解决江苏历年钱漕税收,修筑常熟等地水利工程。同年呈曾国藩《内外洋水师章程》,其中所附《海洋水师战场别议》提出“专用大兵轮及招募驾驶之人”、“沿海择要修筑炮台”、“选练陆兵”、“建三洋水师”,使“北东南三洋连为一气”等建议。曾国藩阅后无甚反应,直到同治十三年(1874)日本侵台,海防之议再起,才由广东巡抚张兆栋代为上奏,引起清廷朝野及地方大员重视。
光绪元年(1875)十一月,任福建巡抚,兼船政大臣,任内对台湾的开发作出积极贡献。时台湾府土著多事,丁日昌抱病赴台巡视,民心安定。并上奏认为台湾若不认真整顿,不出数年,日本必出兵侵占,因而主张筑台湾铁路、开矿产,用关税等赋税造轮船,增开航路。
光绪五年(1879),获总督衔,受命专驻南洋,会同沈葆桢及各督抚办理海防,指挥南洋水师全军。后又兼任各国事务大臣,丁日昌具疏力辞,并陈海防事宜十六条。光绪八年(1882),李鸿章丁母忧去职,奏授丁日昌为直隶总督。消息传来,丁日昌已于正月初十日去世,终年60岁。
丁日昌还是一位藏书家,据说丁之藏书十万余卷,以多藏善本名世,当时与范氏天一阁、黄氏百宋一廛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