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崇焕(1584—1630年),字元素,一说字自如,广东东莞人,明朝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进士。
天启二年(1622),任兵部职方司主事,单骑出关考察,还京后自请守卫辽东,筑宁远卫(今辽宁省兴城县)。天启六年(1626年),清太祖努尔哈赤攻宁远,受炮伤而死,袁崇焕孤军坚守,取得宁远大捷,升至辽东巡抚,终因不附魏忠贤,被其党所劾去职,南归乡里。
熹宗崩,思宗即位,魏忠贤见诛,朝臣纷请召袁崇焕还朝。崇祯元年(1628年),任命袁崇焕为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督师蓟、辽,兼督登、莱、天津军务。7月,崇祯召见袁崇焕,袁氏慷慨陈词,计划以五年复辽,并疏陈方略,崇祯大喜,赐其尚方宝剑,在复辽前提下,可以便宜行事。
崇祯二年(1629年)6月,袁崇焕斩毛文龙,统一关外兵权。10月,皇太极率十万清兵绕道蒙古,避过山海关,由喜峰口攻陷遵化,兵临北京城下。袁崇焕闻讯,率9000轻骑飞驰至广渠门救驾。经过浴血奋战,两次击退后金大军。世传皇太极施反间计,将此前俘虏的两名明宫太监故意放回,并且让二人听见了后金将军之间的耳语,谓袁崇焕与后金有密约。二人回宫后,将袁崇焕通敌的消息告诉了崇祯。随后袁崇焕被下狱。
崇祯三年(1630年),袁崇焕以“通虏谋叛”、“擅主和议”、“专戮大帅”、“市米盗资”等十大罪状的罪名“磔”死。袁崇焕伏刑之惨情,令人毛骨悚然,当时北京百姓都相信袁氏通敌,对其恨之入骨,“刽子手割一块肉,百姓付钱,取之生食。顷间肉已沽清。再开膛出五脏,截寸而沽。百姓买得,和烧酒生吞,血流齿颊”(明•张岱《石匮书》)。
可叹袁崇焕督师辽东,屡立战功,被誉为“辽东长城”,却被心存猜忌的崇祯处死,自毁长城。袁崇焕死后,众将离心,辽东形势更为动荡,14年后,清兵便入主京师。而在此之前,崇祯已在景山上吊而亡,临死前还留下遗书,认为“朕非亡国之君,诸臣皆亡国之臣”,真是可笑!因此,300年后,梁启超不无遗憾地说道:“故袁督师一日不去,则满洲万不能得志于中国。”(《袁崇焕传》)
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乾隆下诏为袁崇焕平反。《清高宗实录》载:“袁崇焕督师蓟辽,虽与我朝为难,但尚能忠于所事,彼时主暗政昏,不能罄其忱悃,以致身罹重辟,深可悯恻”,袁氏冤案始末终于真相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