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艺术作为一种新的艺术模式,除了在其历史的演进中,形成一些“语言规则”外,它本来就与人人都可以感知的“人情世故”中的身体语言相关联。所以,虽说欧洲原创了行为艺术的样式,但行为作为一种身体语言,别说人类,就是其他动物都会使用它来表达自己和进行交流活动,这是不是所有动物的本能,我没有研究,它肯定比说的和写的语言产生早,应该是没错的。所以,看明白行为艺术其实很容易,就是从脚下的现实生活多想想就是了,比如杨志超流浪到北京数年后,做过一个行为艺术,是在完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用自己外地身份证的号码制作成烙铁,效仿古代官府给犯人烫烙耻辱印记那样,让人在自己的背上烙出永远无法消除的印记,这种疼痛的感觉和难于消失的印记感觉,我想每一个在异地工作生活过的人,想想孙志刚事件,想想自己有过的异地被盘查的经历,一定会感同身受杨志超这件作品意义的。
行为艺术在中国的发生和发展也有二十多年了,只是由于意识形态的原因,中国的行为艺术一直处于“非法”和“地下”的状态,行为艺术家为此所付出的,以及所遭受到的压力,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艺术家所难以想象的。而且,在艺术家的行为艺术与大众之间,也一直没有一个良好的沟通渠道。至今,行为艺术在中国,不但遭到体制的压制,同时也不被大多数公众所理解。对于大多数观众,甚至包括一些艺术教授,有关“什么是艺术”的经验,常常成为阻碍对鲜活现实感受的重要原因。所以他们一看到行为艺术,大多会生出“这也叫艺术”的责问来。中国自“五四新文化运动”引进西方文艺复兴至十九世纪“具象”的艺术样式之后,几代人都是把“画什么象什么”这种表象现实感觉的真实,作为艺术的圭臬,离开这个标准就会产生质疑。其实,这一百年中国人脑子里“艺术”观念,既与中国艺术传统无关,也与整个人类艺术史关系不大,它只是与欧洲那几百年的艺术史有关。艺术,从来没有一个恒定的概念,艺术从来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变迁。我们今天的生活处在全面现代化的过程中,每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发生着激烈变化,那你为什么独独要求艺术还停留在过去的定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