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出台的国发〔2011〕38号《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对权益拆分、交易时间间隔、权益持有人数量,以及文交所的注册登记等诸多方面,都做了严格的规定,被业内称为“国务院38号文件”。该文件的出台,无疑是对以“天津模式”为主要业务的文交所的一次“釜底抽薪”,透露出明确的政策指向。
早在去年7月,深圳文交所推出艺术品权益拆分的交易模式,用金融手段运作艺术品;今年年初,天津文交所首次尝试了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创下了30个交易日上涨1600%的暴涨纪录。自此之后,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在艺术品市场中“独领风骚”,各方资金纷涌而至,文交所也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成立。据不完全统计,在“国务院38号文件”出台之前,国内已经成立或正在筹建之中的文交所已达60余家。
然而,一片火热的表象背后却潜伏着危机。由于缺乏监管及对艺术品自身特点的漠视,艺术品份额化交易逐渐暴露出诸多问题:暴涨之后紧跟着暴跌、涉嫌文物交易、信息不透明等,频繁出现的负面消息,让文交所的信誉一再受损。
我国艺术品市场自上世纪80年代起步,经历了一个较为漫长的平稳发展过程,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拍卖市场逐渐热闹起来,金融资本的进入,更让“天价”频出,引人注目。然而,在艺术品市场体系建设中,一些关键性的问题没有解决,例如:对“拍卖公司免责”行规的争议、拍品鉴定难等,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了假拍、拍假、鉴定造假等诸多问题,深为各界诟病。而此次国家叫停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也正是由于市场缺乏监管,无法确保交易过程的公平和有序所致。
“国务院38号文件”的出台,透露出国家规范艺术品市场的坚定态度。在我国的艺术品市场中,以拍卖公司为主的二级市场占据了主体强势地位,而目前对于拍卖公司的监管主要依赖行业自律。今年6月,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曾联合中国嘉德(微博)、北京保利等国内知名拍卖公司联合发布《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但其中的主要手段也只是“对公约成员的建议处罚”和“对非公约成员的谴责和抵制”。
艺术品市场要健康发展,自律非常重要,但他律同样不可或缺。尤其在当下文化产业迅猛发展,艺术品市场规模日益庞大,金融手段不断创新,各方资金汇聚的大背景下,面对艺术品市场这块巨大蛋糕,一些公司为了眼前利益,不惜损害投资者利益,已对整个行业长远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岂能等闲视之。
发展离不开创新。金融创新为艺术品市场带来了新的气象,但同时也意味着风险。有创新就必须有监管,创新走多远,监管就必须走多远。惟有如此,发展才能走得更加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