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下午,海口市原特需商品供应总公司的31名下岗职工与海口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了“产权置换协议”,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依据协议,把该市和平南路27号257.42平方米的铺面,与中山路87号的天后宫进行置换,置换后的天后宫产权将登记在海口市文体局名下。至此,始建于元代的海口天后宫在“被私有”近12年之后,正式回归文物部门,终于姓“公”了。
经过十多年的等待,闻听喜讯的守庙人和周边居民高兴万分,鸣炮庆祝。在这附近生活了70个年头的李爱梅老人,听说天后宫主庙归还的消息后,用方言不断重复“高兴”二字,她还地向记者描述了当年天后宫的繁盛景象:“比人还高的沉香一根能烧一整天,还有比床还大的钟。最漂亮的是那些壁画,很精致,很生动,颜色也很鲜艳,有些地方还镶着黄金……”
2004年10月,在海口市人大的监督下,海口市政府决定收回天后宫,并分别于2005年和2007年拨款80万元和50万元,作为用于收回保护修缮天后宫和安置商场职工改制的费用,但海口市文物局一直未能成功收回天后宫。
2010年初,海口市233名市民联名给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写信,呼吁尽快收回天后宫。随后,海口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进行专题调研,并写出了《关于收回保护天后宫文物的报告》。2010年4月,海口市部分人大代表约见了该市商务局、财政局、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文物局等部门负责人。本刊2010年5月17日曾以《天后宫被私有,代表约见四部门“头头”》为题进行报道。
同年6月底,海口市政府就天后宫保护问题向该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各部门也积极行动,龙华区政府协同该市商务局等部门与改制企业职工代表召开座谈会;文物部门对天后宫的保护工作进行安排;消防部门先后4次到天后宫检查消防安全工作;住建部门则开展评估工作。本刊2010年6月21日以《海口政府接受监督,整改措施逐一落实》为题,再次跟踪报道。
此后,海口市有关部门与职工代表经过一年多的协调,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天后宫有很高的文物保护价值。”海口市文物局局长王大新告诉记者,天后宫的修缮方案已经完稿,文物部门将按“修旧如旧”的原则对海口天后宫正殿进行修缮,同时还将对周边环境进行整治,使之成为海口重要的旅游景点,力争今年对外开放,还计划举办一次妈祖文化展览。下一步将考虑将天后宫邻街的铺面收回进行扩建,将其历史文化逐步还原,并将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现在初步有个设想,就是设一个管理处进行管理或委托辖区居委会进行管理。
海南省妈祖文化交流协会副会长、海口天后宫负责人吴进隆表示,修缮工作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统筹安排,也需要资金和专家,协会可以提供天后宫原状的资料,希望修缮时相关单位能听取那些守庙老人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