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作品获得第六届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 评审方表示将进行核查
据新华社电 制作方在接受“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称,《心灵之窗》以前的确存在部分场景与其他动画片相似或雷同的情况,但获奖作品是修改后的作品。广西铜鼓奖组织评审方表示,如果调查发现网民反映的涉嫌抄袭情况属实,将作出严肃处理。
网传获奖动画片“山寨”
近日,有网民在天涯、时空网等论坛发帖《耻辱啊,山寨<秒速五厘米>的国漫<心灵之窗>获广西最高文艺奖》,称柳州一家公司制作的《心灵之窗》动画片大量抄袭了日本的著名动漫电影《秒速五厘米》的动漫场景和分镜。
网民“itachi3”发帖说,铜鼓奖好歹是广西最高文艺奖,这种抄袭过来的东西也能获奖,说明广西文艺水平太低。有网民担心,涉嫌抄袭的企业能轻松获奖,或许会让更多的动漫企业争相制作“山寨货”,因为这种获取名利的方式成本低而且程序简单。
有网民指出,国内不少动漫作品单从名字上看和国外一些作品就很相似,从内容上看模仿痕迹也比较明显。
制作方承认确有“借鉴”
制作方在接受“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承认,《心灵之窗》的确存在部分画面场景借鉴其他动漫作品的情况,但作品已在原作基础上进行了修改,目前获得第六届广西铜鼓奖的作品并不存在问题。
《心灵之窗》制作方广西蓝海世纪数码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李炯介绍,《心灵之窗》是一部独立创作的动画片,作品制作周期约为两年,2009年9月首播,开播一周后就传出部分内容存在抄袭的质疑。在获知这一信息后,公司立即组织了自查,发现在《心灵之窗》共26集2500多个镜头里,确有28个镜头与日本动漫《秒速五厘米》相似,其中两三个场景借鉴痕迹比较明显。
李炯介绍,公司主要负责动漫制作的前期和后期,由于中间制作部分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公司就采取了外包,“中间制作方可能由于赶工期,完成得比较仓促。加上我们的作品在分镜头方面设计得不是很详细,把关不够严格,导致出现了这一严重问题。”
涉事公司遭受重创
尽管遭遇“涉嫌抄袭风波”,李炯认为《心灵之窗》与《秒速五厘米》在主题、剧情、音乐、人物等方面都完全不同,当时只是“借鉴”了其中的部分场景,并非故意抄袭。李炯向“中国网事”记者介绍,公司制作的作品曾获得“第四届全国税法FLASH动漫大赛”铜奖、“第二届中国桂林创新创意文化艺术节暨桂林动漫节”动画类金奖等奖项,“这是对我们坚持原创的认可。”
李炯说,公司在2009年11月将与《秒速五厘米》相似之处进行了彻底修改,目前获得第六届广西铜鼓奖的《心灵之窗》是修改后的作品,不存在任何问题。
李炯透露,《心灵之窗》被网民曝光“涉嫌抄袭”后,此前已做好安排的所有发行和商业计划全部搁置,公司遭受了重大损失,教训惨痛。“现在我们的作品创作中人物、场景设计特别强调原创,要求也尽量详细,外包的中间制作环节要求制作人员与外界断绝信息,杜绝他们在制作过程中借鉴别的作品。”
铜鼓奖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颁发的广西最高文艺奖,评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艺处。记者了解到,组织评审方已获知涉嫌抄袭的信息,但此次参评第六届铜鼓奖送审的只是其中部分内容而非全片,评审过程中没有发现问题。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石才夫向记者表示:“网民反映的情况我们将作进一步核查,如果发现《心灵之窗》涉嫌抄袭的情况的确存在而且情节比较严重,我们将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作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