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证: 立即注册
全国艺术网,全国商家联盟,全国艺术黄页,全国艺术新闻,全国艺术联盟,全国艺术家联盟
当前位置: 首页 » 前沿 » 热议焦点 » 正文

面对文物级别 梁启超不及西门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07  浏览次数:597
在拆迁这种发展模式面前,拆与不拆一向是有关部门说了算,势不可挡。也许是因为北京西城区陶然亭粉房社区包括了梁启超曾居住的“饮冰室”,所以才与文物沾上了边。可惜的是,还“不够文物保护级别”,可能难逃“永远湮没在拆迁扬起的尘土中”的命运。

(北京)西城区陶然亭粉房社区的3000户居民,常年居于青砖灰瓦、雕梁画栋的院落内,他们中的很多人都知道,这些院落曾是拥有百年历史的各色会馆,其中包括梁启超曾居住的“饮冰室”。如今,该社区的粉房琉璃街、潘家胡同,都披上了大大的“拆”字,而散落于两条胡同中的30余家会馆,也有可能永远湮没在拆迁扬起的尘土中。(4月06日《京华时报》)

 不幸的北京西城区陶然亭粉房社区,有幸其中包括梁启超曾居住的“饮冰室”,粉房琉璃街115号是新会会馆,也是梁启超故居,院中套院,层次分明。但该社区一相关负责人称:“115号新会会馆去年5月份有消息说因是梁启超故居不拆了,墙上本来刷上的‘拆’字也涂了,可眼下又有消息说还得拆,说会馆不够文物保护级别。”

 本来在拆迁这种发展模式面前,拆与不拆一向是有关部门说了算,势不可挡。也许是因为北京西城区陶然亭粉房社区包括了梁启超曾居住的“饮冰室”,所以才与文物沾上了边。可惜的是,还“不够文物保护级别”,可能难逃“永远湮没在拆迁扬起的尘土中”的命运。

 这里涉及到两个概念,一是梁启超曾居住的“饮冰室”是不是属于文物;二是这样的文物值不值得保护。现在的答案是明确的,“饮冰室”不够文物保护级别——是属于文物,但不够保护级别。对普通百姓而言,文物的保护级别和官员的保护级别一样,都是不清楚的。但不清楚不等于没有识别,对官员的保护而言,大多知道越大的官员出门排场越大,保护措施越严密;而对文物的保护级别,只能从2009年8月5日文化部审议通过《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中,体味出一点文物的身价,《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应当对各类文物分别制定登录指标体系。登录指标体系应当满足文物保护、研究和公众教育等需要”。这里虽然没有具体的文物保护级别,但文物保护的目的和意义是明确的,文物保护是为了满足研究和公众教育等需要,看不出什么发展经济的“含金量”。当然,谁都无法从梁启超的“饮冰室”中衡量出多大的研究价值和公众教育意义,从而确定它的保护级别,但从某些地方政府对其他历史人物的热情中,看到了这种“保护级别”的衡量标准。对照之下,面对“文物级别”,梁启超不及西门庆。

 梁启超作为中国近代维新派代表人物,近代中国的思想启蒙者,深度参与了中国从旧社会向现代社会变革的伟大社会活动家,是民初清华大学国学院四大教授之一、著名新闻报刊活动家。这样的一位历史人物曾居住的“饮冰室”,不够文物保护级别,面临灭迹;而对小说《金瓶梅》中的一个地痞、恶霸、官僚、淫棍,同时又是一个精明的商人西门庆,近十年来,山东省阳谷县、临清县和安徽的黄山市三地都纷纷举起“西门庆故里”招牌,竞争不息,西门庆也被一改在传统文学名著中“大淫贼、大恶霸、大奸商”的艺术形象,华丽转身成为当地政府追捧的文化产业英雄,旗帜鲜明、声势浩大地打造“西门庆故里”。

 对比之下,让人匪夷所思。一个与近代中国的思想启蒙者有关的故居将从有到无,一个地痞、恶霸、官僚、淫棍的故里将从无到有,存废之间彰显的是一种什么样的道德风尚和文化氛围?这难道就是有关文物保护级别的标准?这个标准是日益提升的精神文明的水平,还是日趋堕落的人文精神?

 如此看来,所谓的文物保护级别不是一个标准,而是一个形状,这就是在一个圆形中的方孔,被称之为“孔方兄”的东西。拆“饮冰室”是来钱的事,建“西门庆故里”也是指望来钱的事,只要能来钱,几乎不管黑的白的、香的臭的。既然到了此等地步,就请不要扯谈什么标准,标准之下,梁启超不及西门庆,这该不该成为这个时代的标准?

 
 
[ 前沿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前沿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岭南地图 | 粤ICP备11062658号-3
岭南艺术网,岭南艺术商家联盟,岭南艺术黄页信息,岭南艺术联盟,岭南艺术爱好者的家园
版权所有 岭南艺术网 Copyright©2008-2010All Rights Reserved 通用网址:lnarts.com
在线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1437608288  
中国文明网-传播文明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