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说他火,主要有两个理由:一部很红的电影和一纸胜利的诉状。
随着《建党伟业》的火爆上映,“范曾”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提及,因为片头“建党伟业”四个字正是他亲手所提。而几乎与电影上映档期同时,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传来的一纸诉状中,范曾成为胜诉者。按照判决结果,他不仅可以获得7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更重要的是,他还可以得到被告方——收藏家郭庆祥的书面道歉。
判决书带来的悲与喜
郭庆祥等了许久的判决书终于还是来了。
在他看完判决书后,并未有丝毫兴奋,相反,却有些无奈和失落,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失望和气愤。此时的郭庆祥与范曾应该是悲喜各不同。
这份标注着“(2011)昌民初字第53号”的判决书这样写道:“一、被告郭庆祥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范曾书面道歉。二、被告郭庆祥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范曾精神损害抚慰金7万元。三、驳回原告范曾的其它诉讼请求。”
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判决结果,法院给出的理由是:“《郭文》中通篇对范曾的诗、画、书法、作画方式及人格分别做出了贬损的评价,如‘才能平平’、‘逞能’、‘炫才露己’、‘虚伪’等,造成其社会评价的降低及精神痛苦,郭庆祥的行为已构成对范曾名誉的侵害。……对于范曾要求郭庆祥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请求中,合理的部分,本院予以支持,不合理的部分,本院予以驳回。”
对于这篇引发范曾与郭庆祥“持久战”的文章,郭庆祥表示:“文章中所针对的是范曾作品的评论,或是对其艺术才能等专业的评论,所举事例或是自己亲身经历,或是其他专家的客观评述,没有任何故意捏造事实,因此不构成诽谤;文章中我没有点名,表明我丝毫没有故意降低对于他个人社会评价的动机,文章没有使用任何侮辱性的词语,没有涉及任何个人隐私。因此没有也不可能损害他个人的名誉。”在郭庆祥看来,这篇文章只是一篇很正常的艺术评论,谈不上侮辱或者诽谤。但是,这样的说法并未得到法院的认同,法院的审判认为:“郭庆祥曾收藏范曾的作品,二人系交易的双方,交易行为之中存在商业利益,故郭庆祥称其文章为纯粹的文艺评论的观点,本院不予采信。”
范曾,这位最近几年作品价格涨幅巨大的人气画家,在法院的判决下,赢得了暂时的胜利。
不曾停息的风波
被昌平区人民法院认定为“不是纯粹文艺评论”的文章,事实上也正是引发范曾与郭庆祥长达近一年“持久战”的源头所在。
2010年5月26日,上海《文汇报》发表了一篇署名为《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的文章,不到两千字的文字中,作者不点名的批评:“现在有一位经常在电视、报纸上大谈哲学国学、古典文学、书画艺术的所谓的大红大紫的书画名家,其实也有过度包装之嫌。这位名家其实才能平平,他的中国画人物画,不过是‘连环画的放大’。他画来画去的老子、屈原、谢灵运、苏东坡、钟馗、李时珍等几个古人,都有如复印式的东西。人物造型大同小异……”
这篇文章的作者便是国内著名收藏机构玥宝斋总经理、著名收藏家郭庆祥。
让郭庆祥以及刊登这篇文章的上海《文汇报》没有想到的是,4个月后,他们分别接到了来自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的传票,郭庆祥以及上海《文汇报》双双成为被告。将他们告上法庭的便是73岁的书画家范曾。
范曾在诉状中要求:郭庆祥作为第一被告,需要赔偿范曾名誉精神损失费500万。天价的赔偿款,加上两人在艺术界的知名度,一时间,“范曾怒告郭庆祥”成为媒体争相报道的焦点。
就在所有人等待着一审开庭之时,2010年12月底,郭庆祥对外公布了几张照片。通过这些照片,大部分的人第一次发现,原来范曾的作品竟是如“流水式”制造出来的。“流水线作画”让范曾的创作方式受到诸多业内外人士质疑。那么,这些照片来源于哪里呢?据说,范曾的学生崔自默表示,这些照片是他拍摄的,当初是为了赞扬范曾绘画技巧精湛,不想却被郭庆祥拿去当做老师“流水线作画”的证据。
2011年1月12日,因为被告提出管辖异议,原定当日开庭的范曾起诉郭庆祥侵犯名誉权案延期审理。一直到4月22日,这起案件的一审终于在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开庭当日,各大媒体几乎将整个法庭围得水泄不通。当天,范曾与郭庆祥均未到庭,双方由代理律师负责。近4个小时的庭审现场中,《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这篇文章是否影射范曾、流水式作画是真是假、范曾是否因为这篇文章而名誉及精神受损等问题成为焦点所在。但是,最终双方并未达成和解。
1个多月后,一审判决公布,判决结果也就是之前提到的:郭庆祥赔偿范曾7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并且要做出书面道歉。尽管赢得了这场官司最初的胜利,但是一直到截稿时间为止,范曾本人一如从前:不做任何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