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集中清理整治文化市场无证照经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镇街党委、政府的通力配合下,在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按照既定的部署,有序开展,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好转。一年来,通过开展“清无”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了无证照非法经营行为,促进了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的明显规范和好转。一方面,取缔了一批各类无证照文化经营场所。全市共取缔和迫使自行关闭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无证照歌舞娱乐场所202家,无证照书店(含地摊、游商、书报亭、报刊发行站)580个,“黑网吧”327间次,无证照印刷厂31家,无证音像店(含地摊、游商)743个,地下图书批发窝点5个,地下音像批发窝点15个;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光盘100多万册、张,收缴歌舞娱乐场所非法经营设备987台(套),电脑主机1013台,显示器945台。另一方面,促使一批符合准入条件的文化经营场所依法申领证照。以歌舞娱乐场所为重点,按照《东莞市歌舞娱乐场所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采取宣传劝导和“以堵促疏”等措施,促使一批符合准入条件的无证照歌舞娱乐场所依法申领证照。目前,在符合准入条件的120家无证经营歌舞娱乐场所中,已提出领证申请的118家,已领取许可证的65家,已领取《回执》的43家,自行放弃领证的10家,全市歌舞娱乐场所基本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
二是文化市场安全隐患得到进一步整改和消除。在开展文化市场“清无”专项行动中,市文化执法部门联合消防、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对文化市场无证照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检查,有效地消除了无证照文化经营场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并使依靠无证照经营文化场所作为平台的涉“黄”、涉“毒”、涉“赌”违法犯罪行为失去了生存空间,文化市场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和消除。
三是文化市场主体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和优化。通过开展文化市场“清无”专项行动,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依法坚决查处取缔了一批文化市场无证照经营场所,为合法经营拓展了空间、扩大了受众,营造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同时,把一批符合准入条件的各类无证照文化经营场所,特别是歌舞娱乐场所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范围,进一步优化了娱乐产业的资源配置,促进了产业规模的壮大、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了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是文化市场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理顺和落实。文化市场“清无”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东莞市集中清理整治无证照经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我市娱乐服务行业审批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我市娱乐服务行业无证照经营查处问题的通知》精神,认真履行我局作为文化市场主管部门和相应执法部门的作用,积极牵头组织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审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推进文化市场无证照经营整治工作,初步形成了文化市场特别是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齐抓共管的局面;市、镇两级加强信息沟通,及时通报情况,有效防止因为审批工作与执法工作脱节而造成的失误。
五是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得到进一步锤炼和提升。在“清无”工作中,全体文化执法人员坚持把“清无”工作当作锤炼和提升执法能力的平台,重点强化《行政处罚法》以及国家、省和市颁布的歌舞娱乐场所、网吧、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文化市场法律法规的学习,坚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进一步树立了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的良好形象;在处理一些矛盾比较尖锐、利益关系复杂的案件时,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动真碰硬,不回避、不退让、不怕得罪人,进一步强化了敢于碰硬、敢于较真的作风;坚持尽职尽责、加班加点,不怕苦、不怕累,进一步发扬了任劳任怨、持续作战的精神。经过近一年的集中整治行动,整个执法队伍有了长足的进步,各方面的素质能力得到了锻炼和提升,在“清无”工作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