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台湾文化产业领域学术领军人物杨志弘做客“北大深圳论坛”,在深圳报业大厦会堂举行了一场名为“黄金十年:文化产业发展新图景”的讲座,剖析不同模式的成功案例,探索产业的成功途径。
深圳像中国的纽约
杨志弘是台湾传播管理研究协会理事长,自2009年开始在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担任客座教授,担任过台湾的台视、中视、华视和东森等电视公司董事,中国时报集团副总编辑,也曾是“台北金马国际影展”执行委员、评审,“美国国际艾美奖”亚非区纪录片评委等。
现在的杨志弘一年大半时间住在上海,在演讲开始前他告诉《深圳商报》记者,他自1993年第一次到深圳,一直对深圳印象深刻。在他看来,上海被视为中国的“纽约”,上海人也爱说自己“海纳百川”,但外地人并不认同,如果从开放,包容,多元文化的角度来看,他觉得深圳才更像纽约,“我每次来都有这种感觉”。
有历史不等于有文化
什么是文化?中国是文化大国,但在文化产业方面却是弱势小国。杨志弘在演讲中开宗明义地指出,“功夫”是文化,“熊猫”也是文化,可“功夫熊猫”却是好莱坞文化。从文化产业的角度,文化的重点不在于历史,它实际上代表的是社会形态及价值观。许多文化产业强势的国家,他们并无悠久的历史。
杨志弘给文化产业下的定义是,源自创意与文化体系,透过知识产权形成运用,具有创造财富与就业机会的潜力。在一些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占GDP的比值非常大,对产业起提升作用。其特性在于:就业人数多或参与人数高,产值大或关联效益高,成长潜力大。
文化产业的核心是版权
文化产业的核心价值在于版权,杨志弘介绍,在美国没有文化产业一说,他们称之为版权业,划分为核心版权产业、部分版权产业、相互依赖的版权业及边缘版权业。核心版权产业包括出版与文化、音乐与剧场制作、歌剧、电影与录像、广播电视、摄影、绘画等等。
内地文化产业的范畴包括新闻、影视、音像、出版、广告、艺术、动漫、网游、体育、教育、旅游等,跟国外文化产业比较而言,并没有太大差别。文化产业不同于制造业,就在于一个产品可以通过版权多次卖出。杨志弘表示,“富士康虽然是全世界最大工厂,可毛利极低。深圳跟台湾很像,都是从工厂起步,制造业需要不断降低成本来获取利润。文化产业则不是压低成本,而是往上加东西,塑造出一种生活品位和价值观,并以知识产权不断重复销售”。
产业需要“文化化”
台湾从2002年确立文化产业政策,如今内地几乎所有大城市都在力推文化产业的发展。杨志弘说,文化如何产业化是普遍的作为,这从深圳每年5月的文博会就能一见端倪,但是如何将产业“文化化”,从而提升产品价值,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杨志弘以苹果与联想公司对比,联想是电脑公司,而苹果却是文化创意公司,苹果没有工厂,技术也不是自己的,软件其实也是所有科技公司放在它的平台之上,它只做一件事情,就是代表和倡导时尚生活形态和方式,让世人不断领略这只被咬了一口的“苹果”滋味。同样,耐克与李宁两家公司,后者是毫无疑问的体育用品公司,而耐克只做那“一撇”,倡导“我行我素”的概念,销售的是一种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其营销广告上看不到产品鞋子的出现。
推销城市是门学问
一座城市需要有明确的城市定位,找准属于自己的特性。在杨志弘看来,深圳的开放、包容以及多元文化,为发展文化产业提供了极佳的氛围和要素。
如何推广、行销城市也是一门学问。城市在自我宣传上走过了一条从最初行销各种优势资源、民风民俗到价值观念的过程。电影《罗马假日》实际上就是一部罗马城市进行自我营销的经典案例。1953年,由罗马观光旅游局出资投拍的这部影片一经问市,罗马立刻就成了人人心目中的“浪漫城市”。电影《艋舺》是台北“市政府”赞助的片子,在获奖热播后,艋舺这一并不为人熟知的社区成了台北一个热门景点。类似的还有宣传屏东恒春的《海角七号》以及宣传台北的《一页台北》,《非诚勿扰》则使杭州西溪众人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