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仪式现场
4月25日,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与首都版权产业联盟在中国文艺家之家举行签约仪式,正式就共同开展文艺工作者版权保护服务建立合作关系。这是中国文联加强文艺维权社会化合作,利用社会资源为文艺工作者拓展维权平台、开辟维权渠道的一项重要举措。此外,这也是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为迎接世界知识产权日所组织的“中国文联知识产权周”的重要活动之一。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前光,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首都版权产业联盟主席王野霏等出席活动并致辞。
李前光在致辞中表示,版权是广大文艺工作者的重要权利。为文艺工作者提供更好的版权管理、运用和保护服务,不仅有利于抵制粗制滥造、遏制侵权盗版等不良现象和违法行为,而且有利于鼓励文艺创新、推出文艺精品、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同时,也是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知识产权强国作出贡献。本次签约仪式是中国文联首次与社会权益保护组织正式签约建立维权合作关系,是一次维权工作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创新。希望合作双方始终坚持合作的公益性、普惠性、服务性,积极争取司法、行政、业界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不断完善社会化文艺版权服务机制并切实发挥其作用,更好地维护文艺工作者的版权等合法权益。
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前光致辞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在致辞中表示,加强对文艺工作者的版权保护,是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一项重要工作。他对中国文联与首都版权产业联盟开展社会化维权合作,共同维护文艺工作者的权益表示赞赏,并愿意给予行政支持和帮助。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首都版权产业联盟主席王野霏在致辞中表示,首都版权产业联盟愿与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加强合作,为文艺工作者提供社会化的版权保护服务,有效保护他们的版权、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推动形成尊重创新的社会氛围,同时也为推动北京市的版权保护事业发展和文化中心建设贡献力量。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致辞
中国文联是党领导的文艺界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工作者的桥梁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重要力量。首都版权产业联盟是政府支持设立的公益性权益保护组织。双方的合作是中国文联探索建立社会化维权服务新格局,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广大文艺工作者提供更加专业的维权服务的重要探索和积极尝试。通过与首都版权产业联盟合作,中国文联可以为文艺工作者提供版权登记代理、版权使用网络监测、版权纠纷调解等服务。
中国文联权保部主任暴淑艳与首都版权产业联盟主席王野霏签订合作协议
著名鼓曲表演艺术家杨菲在发言中对中国文联关心和维护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表示了感谢,并表达了文艺工作者对双方合作的期待。著名作曲家李海鹰通过自身经历,介绍了版权产业联盟为艺术家提供的具体维权服务。随后,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与首都版权产业联盟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当天,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还邀请法律专家为在场的艺术家及中国文联权保干部做了版权保护知识讲座。
著名作曲家李海鹰与鼓曲表演艺术家杨菲发言
出席本次会议的嘉宾有: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副主任索来军,北京君策知识产权发展中心副主任、原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巡视员许超,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知识产权庭庭长林子英等;中国文联各全国文艺家协会、中国文联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中国书协分党组副书记、秘书长郑晓华,中国音协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王建国,中国舞协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柳斌,中国杂协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刘挥,中国文联民间文艺艺术中心主任徐岫鹃,中国美协副巡视员吴萍萍,中国文联国际部主任董占顺,中国文联办公厅副主任汪泽,中国文联国内部副巡视员苗宏,中国文联人事部副主任张晓辉,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常务副院长傅亦轩,中国文联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魏华,中国文联网络文艺传播中心副主任彭宽,中国文联文艺志愿服务中心副主任孙德华,中国艺术报社副总编辑余宁,中国文联文学艺术基金会副秘书长郭希敏等;著名导演翟俊杰,故宫博物院前书画部副主任、书法家金运昌,著名摄影家乔天富,中国摄协副主席、法制日报美术摄影部主任居杨,快书表演艺术家高洪胜,中国工笔画学会副秘书长罗翔,青年舞蹈家郭爽等各艺术门类艺术家代表;首都版权产业联盟负责人,部分文化和互联网企业法务专家、媒体记者共140余人参加了活动。本次活动由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与首都版权产业联盟共同主办,得到了国家版权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等单位的大力支持。
签约仪式现场部分领导嘉宾合影留念
据悉,2018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后,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再次组织举办“中国文联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通过联合社会权益保护组织共同建立文艺版权服务机制、举办知识产权讲座、制作张贴知识产权宣传海报、线上线下多平台开展普法宣传等丰富多样的形式,集中进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活动,力争在文联组织和文艺界,乃至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重文艺创作、尊重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良好氛围。
知识产权保护公益宣传漫画
《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明确指出:文联组织要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职能,在行业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这是中央文件首次明确赋予文联组织自律维权的新职能,为文联组织大力开展文艺维权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中国文联党组书记李屹同志在今年2月召开的中国文联十届三次全委会上再次强调了做好维权工作的重要性,提出要积极开展文艺维权工作,依法维护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在中国文联党组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兄弟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国文联关于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自律维权新职能,加强权保机构建设,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参与立法、配合执法、协调司法,创新工作机制和手段,顺应时代发展,紧跟时代步伐,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延伸服务手臂,开创了中国文联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文艺法律志愿服务是中国文联近年来创新服务手段,延伸手臂,联系和服务广大文艺工作者的重要抓手。中国文联法律志愿服务团成员深入基层,到文艺创作第一线,到文艺工作者身边,倾听他们的维权呼声,为他们排忧解难,受到了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广泛欢迎和充分肯定。2017年,中国文联法律志愿服务团首次走进高校,面向文艺专业在校大学生开展普法宣传。经过不懈努力,文艺法律志愿服务机制不断完善,服务对象实现了“家”、“者”、“学”的覆盖,极大地延伸了文艺维权的服务手臂,扩大了维权服务的“广度”,为增强文联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发挥了积极作用;面对新文艺组织大量涌现,新文艺群体十分活跃的新情况,权益保护部开展了文艺界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障权的专项调研,并在浙江横店组织召开“两新”群体权益保护专题研讨会,探索建立服务两新群体的维权工作机制,为文联组织做好相关权益保护工作提供了参考。
权益保护部始终把著作权保护作为开展文艺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参与《著作权法》及与文化和文艺相关的立法工作;起草了《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并在业界推广使用,帮助文艺组织和文艺工作者规避法律风险;运用互联网思维,不断完善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融合的普法宣传机制,建立了中国艺术报维权行动专版、权益保护专刊、文艺网线上平台、文艺维权微信公众号等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平台,文艺维权的影响力显著提升;推荐优秀文艺作品参加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创办的国内版权领域的最高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中国)”(现更名为“中国版权金奖”)的评选活动。中国文联推荐的杂技作品《抖空竹》、音乐作品《七子之歌》、影视作和品《舌尖上的中国I》和电影作品《狼图腾》都曾获得中国版权金奖作品奖。这些奖项的获得不仅提高了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版权保护意识,在国际上展示了中国文艺界版权保护的成果,扩大了文艺维权的国际影响力。权益保护部以维护文联组织和文艺工作者合法权益为己任,通过得人心、暖人心的维权服务,待人以亲、助人以诚,依法维权,切实为文艺工作者排忧解难,努力成为他们事业上的好伙伴、生活中的真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