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艺术品“一级市场”核心,我国画廊业目前面临自身发育不良、市场竞争者强势排挤、经济环境制约等难题。
画廊是展览和销售美术作品的场所,或是展卖美术作品的商业企业。画廊的经营模式是实行艺术家代理制,注重对市场的营销策划和对艺术家的包装和推介,从艺术家作品中收取代理费用。画廊的核心角色是艺术品交易中介,其主要任务是发现和培养艺术家,对其进行经济上的支持,鼓励其进行创作、加强其艺术修养,促使其作品受到专业收藏家的追捧以及博物馆的收藏。
2006年以来,我国专业性画廊稳步增长。有关数据显示,画廊总数达到1600多家,主要分布在大中型城市,北京、上海是画廊业主要聚集区。
其实,除了规模,画廊业的发展状况并不理想。中国画廊业集群新模式探索(西安)高峰论坛上,中国艺术品市场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西沐公布了一组数据:2011年中国艺术品市场总成交额3600亿元,其中画廊业(包括网上画廊)市场成交额100亿元左右,占市场总额不足3%。
自身发育不良,代理制严重缺失,表现为专业化水平低。许多画廊经营者不具备深厚的艺术及鉴赏专业知识,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对优秀艺术家和艺术品的发掘和营销。其次表现在鉴定、保真、评估等支撑体系尚不完善,艺术品市场无序,许多艺术品收藏价值与价格相差甚远。另外,艺术家代理制本应是专业性画廊的运营规则,但在我国画廊业中尚未成气候,多数画廊没有发挥应有的艺术品价值发现职能,成为买画卖画甚至兼营工艺品、复制品的“画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