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证: 立即注册
全国艺术网,全国商家联盟,全国艺术黄页,全国艺术新闻,全国艺术联盟,全国艺术家联盟
当前位置: 首页 » 艺讯 » 活动预告 » 正文

媒体指曹操墓三墓志报道失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14  浏览次数:338
阳县地名办公室原主任许作民在2011年1月写的文章《轻舟已过万重山》里,就已提及唐朝的《柏道墓志》与曹操墓的关系。曹操高陵管委会主任贾振林告诉记者,这三块墓志至少已经出土了两年,当时就有媒体进行过报道,不知为何,媒体现在又重新对这三块墓志进行报道。

作者:郭潇雅

2月6日,大河报(微博)等媒体先后发布了一条有关“曹操高陵考古再添三块墓志佐证”的新闻,关于《龙骧将军杜达墓志铭》、《王敬妃墓志》、《邺郡邺县故人柏君(道)墓志铭并序》(以下简称《柏道墓志》)这三块墓志出土的新闻以各种版本竞相转载,迅速窜红网络,再次引发社会对曹操墓考古的关注。

本报记者对这条新闻进行了追踪采访,结果出人意料:这两块北齐、一块唐朝的墓志并不能严格定义为曹操高陵的佐证,它们所能证明的也许只是部分媒介为炒作热点新闻而牺牲了学术严谨。

三块墓志并非近期出土

在众多转载此条新闻的网站中,第一句话十有八九是“龙年新春佳节,曹操高陵考古又现新证。近日……”这说明墓志出土的时间是2012年春节前后。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三块墓志绝非近期才被发现,而是几年前就已出土了。

安阳县地名办公室原主任许作民在2011年1月写的文章《轻舟已过万重山》里,就已提及唐朝的《柏道墓志》与曹操墓的关系。曹操高陵管委会主任贾振林告诉记者,这三块墓志至少已经出土了两年,当时就有媒体进行过报道,不知为何,媒体现在又重新对这三块墓志进行报道。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研究员、曹操高陵墓葬考古队领队潘伟斌表示,这三块墓志早已出土,并且可能是当地盗墓者发现的,但出土的具体时间地点他并不清楚。对此,许作民也表示,这三块墓志绝不是这几天出土的,曹操墓附近的墓志流失了很多,而这三块墓志也许一二十年前就已被盗出,只不过近两年才从盗墓贼手里发现。

三块墓志究竟何时何地出自何人之手,目前尚不可确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们绝不是最近出土的,更不能借此炒作,否则不仅影响学者的判断,更是对严谨学风的一种亵渎。

三块墓志内容存在争议

在互联网上关于“三块墓志作为曹操高陵佐证”的文章里,都不约而同地对这三块墓志铭文一一进行了解读,并表示每一块铭文内容都指向曹操高陵的位置,都可作为曹操墓地点的佐证。但文章中具体解读人不详。

许作民在看过互联网上关于这三块墓志出土的报道后认为,把曹操高陵中的“高陵”和两块北齐墓志铭中的“高陵”混为一谈是值得商榷的,据北齐《龙骧将军杜达墓志铭》中记载:“即其年四月三日,窆于豹寺西四五里,其地葬垲,四望坦荡,高陵崇栢。”但是,此“高陵崇栢”中的“高”指的可能是高低的“高”,是很高的陵园的意思,而曹操高陵中的“高”是表示曹操功劳高大、德行高尚,所以叫“高陵”,不是指地势的高低。和曹操一样,东吴孙坚的墓地也叫高陵。因此,此“高陵崇栢”并非“曹操高陵”。依地理位置来看,墓志中的“高陵崇栢”指的应该是安阳县西边的高地,也就是安阳县的野马岗。同理,另一块北齐《王敬妃墓志》中“东眺铜爵,睹宫观之佳蔑;西瞰高陵,见青松之箫瑟”的“高陵”二字,指的也不是曹操墓。如此看来,互联网文章中把曹操墓称作“高陵”的说法还是需要专家学者进行研讨的。

对于第三块唐代天宝五年的《柏道墓志》记载:“粤以其载岁次景戌四月癸未朔壬寅卅日合葬于邺县西南五十里平原礼也,左魏武陵,右天宫寺;前苍忙城,后衡漳水。”许作民认为可以作为曹操墓位置的证明,不过依据依然并非十足充分。虽然“魏武陵”指的就是曹操墓,但是“右天宫寺”是否就是安阳县西边众乐村中的众乐塔,缺乏史料依据无法考究,且“苍忙城”也无法确定具体位置。因此,这三块古墓志还有待专家学者的进一步考证,现在下结论为时过早。

对待学术报道 媒介应严谨科学

据知情人透露,此次有关三块墓志出土的文章重新被媒体发表并引发大量转载,是由于安阳当地某高校一位老师给河南一家媒体发了相关资料,而媒体也并未求证墓志出土的具体情况所致。记者试着联系那位发资料的老师,但并未成功。

近年来,有关曹操墓的报道占据了媒体大量篇幅,引发了大量学者、读者关注。其中既有针对曹操墓的严谨、认真、负责任的学术报道,又充斥着大量虚假信息。甚至可以说,曹操高陵在大众媒体上逐渐由严谨的学术讨论走向了娱乐化、低俗化报道。大众媒体作为拥有大量受众的传播媒介,应把新闻报道的真实性作为首要原则,对待学术问题,大众媒体更应该慎之又慎,为中国的学术发展提供一个干净、准确的交流平台。

上海大学中国艺术产业研究院院长吴信训表示,大众媒体如果对学术性问题报道不实或者失真,同时又经其他媒体大量转载,以讹传讹后将给学术研究造成很大的不良影响。不经调查就转载错误信息的编辑记者,缺乏职业操守、职业品格和职业精神。转载者要和信息来源者负同样法律责任。

他提出,避免虚假消息的传播须做到四点:首先,加强编辑记者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其次,监管部门加强新闻打假力度;再次,加强大众媒体自身的公信力建设;最后,当发现个别媒体报道不实情况时,其他媒体要及时予以指出。

 
 
[ 艺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艺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岭南地图 | 粤ICP备11062658号-3
岭南艺术网,岭南艺术商家联盟,岭南艺术黄页信息,岭南艺术联盟,岭南艺术爱好者的家园
版权所有 岭南艺术网 Copyright©2008-2010All Rights Reserved 通用网址:lnarts.com
在线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1437608288  
中国文明网-传播文明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网络行业协会